第5版(文件·报告·回忆录)
专栏:
延安时期的村民公约
田方
近日收到延安一位同志给我寄来的“张家圪崂村民约”。他在信中说,这是1943年5月19日《解放日报》发表的,由当时绥德县委宣传部长汪洋同志和我合写的。他说:“像这样的村民公约,即使对我们今天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转抄如下:
一、全村人,勤生产,丰衣足食,生活美满。
二、不吸烟,不赌钱,人人务正,没个懒汉。
三、不吵嘴,不撕斗,邻里和睦,互相亲善。
四、多上粪,仔细按,人畜变工,大家方便。
五、秋翻地,锄四遍,龙口夺食,抢收夏田。
六、婆姨们,多纺线,不买布匹,自织自穿。
七、多栽树,多植棉,禾苗树木,不许遭践。
八、识字班,好好办,不误生产,又把书念。
九、抗工属,优待遍,吃的又饱,穿的也暖。
十、公家事,认真干,公粮公款,交纳在先。
十一、生产事,议员管,服从检查,接受意见。
十二、好公约,要实现,谁不遵守,大家惩办。
读了这篇村民公约,不禁回想起当年的新闻记者,在深入农村采访时,经常见到农村党支部建立的黑板报、读报组、识字班等基层文化组织,和这类村民公约结合起来,进行宣传教育,所以也成了新闻报道的内容。村民公约是由村民们民主讨论议定的,由当地的乡文书或小学教员编写,大家通过后写在黑板报上,或者写在马兰纸上张贴起来,同时也作为识字班的内容,既认了字,也懂了道理。
现在看来,这篇在47年以前的陕北村民公约的内容,对于今天是不可能完全适用了。比如第六条“婆姨们,多纺线,不买布匹,自织自穿”,似乎是完全反映了小农自给自足的思想,现在已不合时宜了。但当时在日寇和国民党反动派双重封锁的严峻形势下,全边区(包括全国各解放区)军民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在“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大生产运动中,不论机关、部队、学校,所有干部、战士、师生,包括毛主席、周恩来副主席等等中央领导人,都要亲自动手种地纺纱。所以,村民公约一定要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从群众最需要、当地又办得到的事做起,因时因地制宜组织讨论编写,进行宣传教育,按约实施。
这篇村民公约是在绥德县延家川二乡张家圪崂作为农作法的模范村制订的。整个绥德地区包括绥德、米脂、清间、吴堡、佳县、子洲六县,都是人多地少地区,因此公约的第四、第五两条主要着重精耕细作的农作法,其中的“仔细按”,就是当地经过深翻地后掏钵钵撒粪点籽的“按种法”。既可以节省粪肥和籽种,又可以集中肥力增强庄稼的长势;包括“人畜变工”,即使在今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可以推行;买得起农业机械的农户,还可以组织人机变工。
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很多,根据国家建设进度,不可能很快大量转移进入城镇;而实际上农村建设中有很多工程需要投入大量劳动力。除了“多栽树,多植棉”以外,比如:兴修水利、改良农田、改造荒山荒坡、修桥筑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种子、饲料、农机等的服务行业,为农副产品加工的乡镇企业等等,除了按农时季节集中组织大批劳动力突击施工外,还可以分别组织各种专业队,长期进行经营管理;包括发展农村文化娱乐、推行计划生育等等,都可以列为村民公约的内容。
“村魂”反映了农村中强有力的党支部和无私奉献的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村民公约则是“村魂”在广大村民群众中的普遍体现。村民公约必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它的积极作用。